元旦期间,为保证砚山县境内水产品消费安全,杜绝水产养殖场违反规定使用国家禁用鱼药,打造绿色水产品市场,按照《砚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加强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砚农发【2017】91号)文件要求,砚山县渔业站组织人员对未按要求规范档案、建立用药记录等行为的养殖户,作为执法重点检查对象,共检查3个乡(镇)7户养渔户。本次专项检查行动从源头上杜绝了因养殖安全引发的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图为检查水产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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