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加奎代表:
您在砚山县人大代表联络站活动站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纸上提出的第39号提案《关于盘龙村委会土锅寨村路灯安装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县今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所提的提案和建议涉及县内路灯和道路维修等相关问题今年所需费用就接近两仟万元,由于县财政困难,建议采取“三个一点”即:群众筹一点,当地政府补助一点,上级部门补助一点的形势来解决盘龙村委会土锅寨村路灯安装的问题。现目前存在城市维护经费紧缺的困难问题,针对您在本案中所提建议,待我县相关基础设施完善及其它条件成熟后,我局将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力争在盘龙村委会土锅寨村路灯亮化建设中有所帮助。
感谢您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单位: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管理股
承 办 人:杨跃红
联系电话:0876—3135142
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2月12日